经济系学生请假制度
为规范管理,严肃学风,现将经济学系学生请假制度规范如下:
一、必须自备怀化学院正规的请假条,每个栏目如实、准确、规范填写;
二、请假时长审核
请假时长在半天内,由班主任审核签字,然后报学工办存档;
请假时长在半天以上三天以下(含),先由班主任审核签字,然后由分管辅导员审核批准;分管老师如下:
大一曾湘萍老师;
大二曹昶辉老师;
大三周阿红老师;
大四黄泽勤老师。
请假时长3—7天,必须由副书记曾湘萍老师签字批准;
请假时长7天以上,系里同意后还必须报学生处以及主管校领导签字批准;
节假日前后请假由副书记曾湘萍老师统一审核。
三、请假条签字后必须在系务办何满艳老师处加盖经济学系公章。所有手续办好后将存根联交学工办存档,主联交副班长存档,请假手续方生效。
四、请假时间满后,必须本人到副班长处销假,副班长一周报学工办一次。请假三天(含)以上者,必须请假者本人到学工办来销假。未办理销假手续者,一律视为旷课。
五、班主任、辅导员、副书记必须严格把关学生请假原由。副班长每周统计本班请假率报学工办。
六、本制度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。
经济系学工办
2014年3月1日 |